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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代码婚姻家庭编辑,以供审议:声称婚姻中的“掩盖底部”子句突出显示了违规方
2016年10月18日,王宝强及其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法院。数据图
《法治周末》实习记者孟伟
8月27日民用代码婚姻家庭编辑,以供审议:声称婚姻中的“掩盖底部”子句突出显示了违规方,《民法典(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辑草案对离婚补偿制度的改进引起了法律从业者的关注。
公众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最深刻印象可能来自王宝强离婚案之前的轩然大波,当时王宝强向马荣提出了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今年的法院判决中,尽管法院裁定马蓉与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但王宝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 [k10法律的有关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一些专门研究婚姻家庭领域的律师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尽管当前的婚姻法律规定了4种离婚损害赔偿金,但在司法实践中,很难为无辜的一方获得赔偿。这次离婚补偿制度的完善也许可以解决当前的司法实践困境。
在“底部”添加了新的子句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无过错当事方可能对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况造成更大的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没有规定某些情况,导致许多过失的当事方无法得到赔偿。”北京律师事务所家庭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徐秋丽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现行的婚姻法律第46条规定了适用于离婚赔偿的4种情况,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自1980年通过婚姻法律以来,已经过去了38年。在婚姻法律于2001年修订后的17年,随着婚姻家庭概念的变化,婚姻的草案]家庭版增加了用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掩盖”条款,并增加了“其他主要过失”的表达。
根据我们的理解,这次增加了用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倾销”条款,并纳入了对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其他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对本方的预防和制裁作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这一次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最后”条款,是由于该要求很高。目前有关离婚赔偿的法律。例如,有必要与另一个要补偿的人同居。如果发现配偶出轨无法获得赔偿。 “因为婚姻出轨并不构成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即使它是要捕获强奸,也没有用。对强奸的捕获只能表明他们有一个或两个出轨,无法在法律确认书中注明。他们有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
中国女子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建军在两年前调查的“中国式离婚”报告中提到,除了婚姻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况外, ,吸毒,通奸,赌博等行为对婚姻同样有害,但不包括在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内。
离婚申请困难
许多法律专家和律师提出,法律中规定的四种离婚损害赔偿很难通过司法实践中的证据来证明。
“中国式离婚”调查报告”分析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从2000年至2010年随机选择的100例案件,发现只有17.3%的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是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各方,只有不到10%的法院支持。重要原因是取证困难。
早在2003年,中国律师会家庭法学会婚姻进行的一项特别调查显示,在哈尔滨市随机挑选的100例二审离婚案件中,尽管有24宗要求赔偿,是由于证据和其他问题。 ,并且没有获得赔偿。厦门某区398起一审案件中,只有4起提起诉讼,其中只有1起获得赔偿。
许秋莉曾与许多类似案件接触: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同居,然后报警。警察确实确实在出租屋的床上强奸了她的丈夫和他的另一半。穿着睡衣的女人甚至没有穿衣服,警方的记录也恢复了警方的现场。但是当妻子向法院提交了笔录等一系列证据时,法院并没有裁定该男子有过错。
“法院之所以没有裁定的原因是,因为它无法确定该男子是否与婚姻中的女性持续和稳定地生活在一起,法院没有裁定存在同居行为,因此不支持女人的赔偿要求。”徐秋丽说:“是的。很难证明有过错的一方与他人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即使有录像和照片等证据证明被强奸者卧床不起,也只能证明在某个时刻有出轨的行为,但很难证明他有很长的持续同居关系重婚很难取证,也很难证明婚姻中的许多同居行为不能被司法实践视为错误,并且该文章(离婚损害赔偿)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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